起诉离婚是离婚方式中非自愿原则离婚的一种,在经过第一次起诉而无果是可以选择第二次起诉的。下面妈网百科给大家介绍一下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注意事项,看看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好让大家提前有个准备,请看下面的分解!
调查不少起诉离婚案件,发现第一次起诉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因为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6、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7、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
8、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9、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12、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一般来说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法院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总的来说,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第一次起诉离婚不通过,大家可以根据上面的材料要求找足材料再起诉。以上就是今天妈网百科要给大家整理介绍的内容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