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人很多很多,但不幸福的人也不少,婚姻也是如此,好的时候呢,终身家庭幸福,不好呢,只能离婚啦,而离婚对于夫妻双方相当于感情的破裂,她们只能将更多的感情寄托在孩子神圣,自然而然,孩子的抚养权就成为了法律婚姻上一直关心的问题,今天,小编就来讲讲,法律上,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1、第一种情况就是刚好孩子是属于哺乳期的这个时期,那么此时法律判决就肯定倾向于女方,可以确定在这个阶段子女可以说绝大数情况是由母方进行抚养。通过大量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印证了小编的想法。
2、如果孩子脱离了哺乳期,但还是未超过哺乳期,此时法律上面仍然会倾向于女方,因为认为孩子在该阶段由母亲的陪伴可以使其更好的成长和考虑到妇女权益的保护,当然如果女方的身体或者其他的特殊原因这个另当别论。
3、对于已经满2岁的孩子,这个情况双方的权利就属于公平啦,此时法律要看的就是双方的因素啦,哪方的素质、环境、经济、时间等综合情况更合适子女的成长则对最终争取到抚养权更有利。
4、对于已满十岁的,双方就要听取孩子的意愿来定夺,这个也是法律优先考虑的原因。
看了上面这么多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你们是不是了解了呢,你们有没有觉得上面的描述对于女方相对要更加有优势,其实在小编看来,法律偏向处理本身就没有错误,十月怀胎,本身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想想发生这样的事情,本身心理就受挫,如果自己的心肝宝贝还跟着别人走啦,换做是谁都肯定不会很愿意是吧。